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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依托卓越科研训练成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2025-11-03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全面提升学生的思辨力、学习力、创造力与领导力等核心素养,贯通理论教学与实践培养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起,鼓励已完成科研创新训练并取得卓越成果的本科生,结合已有项目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尤其无考试作弊、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二)学业成绩要求:申请人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按课程首修成绩计算)达3.0及以上或在专业排名前40%

(三)科研创新成果要求:申请人前期已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了系统科研创新训练并取得优异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由原创新实践指导教师继续指导,并征得其同意。申请人已获得的科研创新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结题成绩优秀,且承担工作量排名第一。

2.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并取得相关科研成果,包括:以学生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或者以学生第一授权人身份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受理(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技术点需与专业相关)。

3.作为团队核心参与本学科重要专业竞赛(参考2025年东南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名录中A类及以上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需与前期科研创新成果有一定的相关性、延续性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密切相关。

二、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依托卓越科研训练成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见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核后,于20251112日前将《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

学院负责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及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学生的前期科研训练基础,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延续性等。

原则上每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对于实践创新成果突出的学院,可适当放宽。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1118日前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提交至永乐高131net,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最终名单经公示后确定。

三、开展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及质量要求同面上要求,参照《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校机教〔2023118号)。毕设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自主安排,不受一般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时间要求的限制。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过后,符合毕业条件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毕业设计进程中,满足相关要求,可提前修读研究生阶段课程。

四、支持保障

(一)学院应为学生配备优秀指导教师,根据“一生一策”原则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开题、中期、匿名评审及答辩等进程。本批次学生的评优比例可根据完成质量适当提高,且评优不占学院原有评优指标。

(二)导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在既有科研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与创新能力培养,推动产出更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本批次学生不纳入导师常规指导学生人数限额。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025-52090234

邮箱:103008488@seu.edu.cn

办公地点:九龙湖校区教五-207

附件1:依托卓越科研训练成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附件2依托卓越科研训练成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汇总表

永乐高131net

2025113

附件1:依托卓越科研训练成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doc

附件2:依托卓越科研训练成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汇总表.xls


 

处室电话: 办事厅025-52090218,教务科025-52090226,学籍科025-52090227,教研科025-52090220,实践科025-52090233,>更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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